7月16日,大连市人事局、人才中心走进大连电台直播节目《行风热线》,针对人们普遍关心的人才引进等问题与市民直接对话。本刊就这次行风热线直播和日常市民关心的相关具体问题进行了整理,以便于广大读者解读。
外埠选调人才
问:人才引进有哪些基本条件,在职称、学历、年龄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主要有:
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已婚人员需夫妻双方同时具备),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我市急需的特级教师,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全国统招的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不含“五大”毕业生)已婚的人员,其配偶也必须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问:符合大连引进人才的条件,目前大连市内有企业接收,具体调动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答:凡引进人才办理调入手续,应提交以下审核材料,按规定程序办理。
1.办理调入审核手续需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调入人员的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经审核后,填写《干部调动表》,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件,主要有:人事档案、毕业证、职称证、结婚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户口本(户籍证明)。
3.对符合引进人才条件、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审核手续,下发调令,开具户口审核单,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调入人员持干部介绍信办理报到。持户口迁移手续到派出所落户。
问:已被原单位辞退的专业技术人员拟调入大连工作,辞退对其工龄等方面有没有影响,在这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对引进的人才,因本人要求流动或出国留学被原单位辞退、除名或做自动离职处理的,经市组织部、人事部门审批同意,来连前和来连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龄。
办理辞职、辞退、买断工龄等迁入手续按以下程序办理,10个工作日办结:
1.用人单位填写辞职人员接收函,出具接收辞退(买断工龄)人员的申请报告。提供:调入人员的档案、毕业证、职称证、结婚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后报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开具户口审核手续(到市公安局办理迁移证)。
3.持户口迁移手续到派出所落户;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办理就业手续。
问:哪些人可以办理《大连市人才工作居住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对于符合大连市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本人不能或不愿意办理人事关系、户口调转,但已在我市工作的人员,可以办理工作居住证。
对于不符合大连市引进人才条件,但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特殊技能,确属我市人才资源无法调剂解决的,可以申请《大连市人才工作居住证》。
办理人才工作居住证的程序是:
1.需要提供聘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本人的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经审核后填写《大连市人才工作居住证》申请表,同时提供聘用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聘用合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职称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还需持居住地所在街道出具的居住证明一份。
办理地点:市政府行政大厦四楼人事局窗口电话:82185725
应届毕业生
问: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携带哪些证件,按什么程序办理?
答:应届毕业生是指2004届和2005届的毕业生,择业期为2年。
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就业所在地人事局报到。其中:《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经市人事局审核要履行审核手续,入学时未迁移户口的还需持《户口簿》。
问:市内四区生源毕业生,户口怎么落,报到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市内四区生源毕业生入学时迁移户口的,可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先到入学前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归户。归户后,择业期内在市内四区就业或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凭市人事局出具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到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到。其中: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到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报到。
问:外地生源毕业生怎么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答:凡是辽宁省外生源毕业生在市内四区就业的,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盖章和报到手续;如果到大连其他地区就业,由就业所在地人事局办理《户口迁移证》盖章和报到手续。毕业生凭《毕业证》、已盖章的《户口迁移证》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问:省外生源毕业生,入学时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的,怎么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
答:在市内四区就业的省外生源毕业生,入学时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的,可凭市人事局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移介绍信》、原籍《户口簿》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注明就业所在地落户地址及派出所名称,到西岗区迎春路2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安户籍窗口签发《准迁证》,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局办理迁出手续,到就业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在市内四区以外就业的省外生源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没有办理户口迁移,可凭就业所在地人事局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移介绍信》、原籍《户口簿》或原籍派出所出户籍证明,注明就业所在地落户地址及派出所,到就业所在地公安局签发《准迁证》,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局办理迁出手续,到就业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问:大连各区(市)县生源毕业生在市内四区就业,怎么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答:凡大连市内四区以外区、(市)、县生源毕业生在市内四区就业的,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协议书》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盖章和报到手续。凭《毕业证》、已盖章的《户口迁移证》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上学时没迁户口的,凭《毕业证》、《报到证》、原籍《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将户口迁出,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盖章和报到手续。
受理部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电话:84352526
留学归国人员
问:留学人员拟来大连工作,应该怎么办理相关的手续?
答:留学人员来连工作,可持《学位证书》、《护照》、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或国家教育部学位认证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评估意见书》、《单位接收函》(暂时未找到单位的可做人事代理)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国际部办理有关手续。
留学人员需办理落户手续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在国外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审核后凭市人才中心国际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来连工作介绍信》到单位报到,凭《落户证明》等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受理部门: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国际部电话:8435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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