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很多业主无暇顾及自有房产的出租事宜,房屋托管业务就应运而生,不仅令业主坐享其成,按月取租,也使租房族免去了奔波之苦,轻松租房。然而,这个原本两全其美的好事却变了味。新商报好房热线就接到这样一个投诉——市民张女士在市内一家“托管公司”承租了一套住房,交了3个月租金1700元后,该托管公司却“人间蒸发”,张女士交租金却无房可住,业主又没有收到任何租金。
类似的房屋托管“猫腻”并不鲜见。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房屋托管简单地讲就是一种全程式代租代管业务,托管中心定期进行租金结算,并按时将租金划入业主指定的帐户内,然而,不少中介的房屋托管却“猫腻”不断:
猫腻一:暗渡陈仓,差价牟利。正常情况下,托管方的收入来源主要是收取业主的雇佣金。但目前,不少中介,按照比较低的租金与业主签定托管协议,再将与客户成交的较高佣金收到自己腰包,造成承租方与业主脱钩,业主对客户的素质、成交金额的把握没有决定权。而托管方利用再出租中产生的差价沉淀资金用于其他投资,这样这种变向的托管对于业主来说得到租金回报率低。
猫腻二:脚底摸油,逃之大吉。一些个人中介利用业主的托管房,收取租金后,卷款脱逃,给业主和承租方都造成损失,张女士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个问题。这种情况下,承租者不但承担托管方卷款脱逃的风险,还会出现业主与托管方纠纷被殃及。
投资避险:建议投资者选择正常的租赁方式。虽然正常的租赁方式可能会有空置期,但是可以通过自主的选择客户权和维护租赁价格来控制回报率,而且安全性高。
如果一定要选择托管房,应该选择有固定营业场所、有资信的中介公司,业主和承租者在租房成交后,最好选择适当时机见面,以达到沟通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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