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缴物业费一物业公司捆绑收费引发质疑,市供热办表示 新商报讯(首席记者曲家乙)“因为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就不收我们的采暖费,非要两种费用一起收,这合理吗?”昨日,甘井子某小区居民张女士反映说。采暖费与物业费应该捆绑在一起收吗?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居民:
欠物业费就交不上采暖费
据张女士说,因为该小区一部分业主不满意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所以,拖欠了物业费。不料,最近,她和一些欠费业主到物业公司交今冬采暖费时,收费人员表示暂时不收,需要先补齐物业费,再收采暖费。“采暖费和物业费是两码事,怎么能搅在一起?如果我们采暖费交不上,今冬供暖怎么办”,张女士气愤地说。
物业:
暂时不收采暖费是为调账
该物业公司办公室周主任认为,物业费与取暖费都是业主需要交的,也是物业公司应该收的,业主不应该单交一种费用。该公司修经理则表示,公司正在收第四季度的物业费,业主应该按有关法规及时交纳物业费。至于暂时不收欠费业主的采暖费是因为当初制定的收费系统已经在电脑网络中生成了,现在正在调账,把两种收费统计系统分开,调账结束后,将正常收费。
供热办:
采暖费与物业费没有关系
市集中供热办公室工作人员苏先生表示,采暖费与物业费不发生关系,应该分开收取。任何物业单位都无权将两种收费强行捆绑在一起,如果因此导致用户不能及时交纳采暖费,责任不在用户,遇到这种情况,用户可以进行投诉。